中國網財經10月19日訊 近日,天眼查App顯示,北京大象和他的朋友們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(2018)第八條第一款,于10月8日被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3萬元。
處罰決定書顯示,經查,當事人在天貓平臺上設立名稱為“大象旗艦”的網店,在銷售“大象避孕套”商品時,在網頁宣傳頁面上有“快感因子、助興高潮女生,內含快感因子”等用語。另查,該商品使用了玻尿酸水溶性潤滑劑,該潤滑劑中有“玻尿酸”成分,當事人將“玻尿酸”成分宣傳稱為“快感因子”,但并沒有在商品的宣傳頁面中準確、清楚地表示出來。
天眼查信息顯示,北京大象和他的朋友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10日,注冊資本316.6112萬元人民幣,法定代表人趙川。資料顯示,大象安全套是一個面向年輕人的、主打互聯網銷售模式的安全套新品牌,隸屬于北京大象和他的朋友們科技有限公司。